“十五五”綜合高中建設如何突圍
綜合高中作為破解高中生成才就業通道、融合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創新路徑,一直是各地深化高中教育改革的內容。《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將“辦好綜合高中”作為促進高中學校多樣化發展的重要抓手。
幾十年來,各地探索綜合高中建設具有鮮明的階段性特征,具有時代教育改革特征。新時代綜合高中具有通識教育、拓展升學、就業通道和學生全面發展的多種功能要求,同時各地綜合高中試點工作的一些共性問題也凸顯,亟待完善相關制度體系以支撐綜合高中高質量發展。
1999年國務院印發《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可發展綜合高中,推遲到高二年級分流”,首次提出“綜合高中”概念。
從發展軌跡看,我國綜合高中經歷了從普通高中主導向職業學校主導、再到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聯合主導的辦學模式變革。綜合高中雖無形成獨立的學校類型,但在普高和職高教育基礎上的課程內容拓展,增強了學生就業和升學能力。
1999年國家教委印發《加強薄弱普通高級中學建設的十項措施(試行)》提出薄弱高中可以辦成兼有升學預備教育和就業預備教育的學校,或試辦成以就業預備教育為主的學校,明確了普通高中是綜合高中的辦學主體。
該時期綜合高中重點解決薄弱普通高中的辦學困境,包括生源危機和學生就業問題。當時部分中專專業學校仍沿襲“統分統配”制度,有社會吸引力,普通高中學校探索綜合高中的動力強。
各地在國家政策引導下探索綜合高中。比如,1996年前后上海市形成了由普通高級中學舉辦綜合高中班、由普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舉辦綜合高中班兩種模式。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文化基礎知識教育+職業教育課程+專業知識技能教育,實現“一張文憑、一張或多張証書”,畢業即可分配到鎮辦企業工作。1994年重慶市普通高中採取“2.5+0.5”或者“2+1”的分流辦學模式。這些改革均在增強高中生就業能力。
2001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鼓勵發展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溝通的中學。之后,各地高中學校開始探索綜合課程。
這一時期綜合高中重點解決中等職業學校辦學困境,包括中職生分配制度取消、與高校擴招后畢業生競爭性較弱,中職失去社會吸引力。
該時期,職業高中為了生存和發展,探索綜合高中的動力強。比如,2001年上海市明確由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綜合高中(班)。其他多地也開始大規模舉辦綜合高中班。但由於綜合高中班競爭性不強,2010年前后全國綜合高中學校或班逐漸減少。另一方面,隨著中高職貫通、中本貫通模式考試招生制度探索,中職生升學通道拓展,綜合高中班通過普通高考升學的吸引力減弱。
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提出繼續探索舉辦職教和普教融通的綜合高中。
之后,綜合高中改革內容與融合教育緊密關聯,普高和職高以提升學生綜合能力為目標,積極探索綜合高中。比如,2019年山東省從青島、淄博、濰坊三市遴選了10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綜合高中試點工作,原則上每個綜合高中試點班招生人數控制在100人﹔2019年雲南省在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開展綜合高中試點工作,要求各試點綜合高中招生規模不得超過200人﹔2023年四川天府新區整合太平中學(普高)和四川天府新區職業學校(中職)兩所學校的資源,創辦四川天府新區綜合高級中學,打破高中學校“非普即職”的局面,搭建學生成長成才的“天府立交”。雖然普高和職高在學分和學籍管理方面很難實現互認,但兩類學校都將普職融合教育作為學校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可以說,隨著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傳統綜合高中辦學模式已不能適應新時代學生綜合化發展需要。
從不同時期看,綜合高中探索是為了破解當時高中學校發展的教育困境,在促進職普融合、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需要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綜合高中辦學本質看,大多是拼盤式的教育改革,沒有突破課程改革這個核心。
從綜合高中的實踐探索看,“十四五”時期各地從省域、市域、縣域層面出台關於建設綜合高中學校(試點班)的政策和意見辦法,逐步深化推進綜合高中建設。綜合高中試點最為普遍的做法是設立試點班,辦學模式主要有中職增設、普高增設和聯合辦學。面對新時代構建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各地在試點工作中仍面臨一些困境與挑戰。
從各地實踐看,在傳統認知慣性影響下,綜合高中試點班仍把升學作為主要目標。試點班彈性化的學籍管理方式,大多數學校在高一為學生設置普通高中學籍,延緩普職分流。雖然綜合高中都強調職普融通,但實際仍以升學為主,職業課程沒有為學生成長提供職業支撐。重升學功能導致綜合高中淪為普職分流的緩沖機制,而非實質性的育人模式創新。總體上,各地尚未在綜合高中的升學和就業通道方面形成突破性探索,綜合高中班學生依舊同普通高中學生一樣參加高考,或者同中職學校學生一樣參與高職招生,學生綜合競爭性並沒有增強。
綜合高中的核心在於普高、職教課程融合,為學生提供綜合、多元的學習選擇。目前多數地區採取的做法是,分流前以普高或中職課程為主,分流后提供針對性應試課程。從各地課程設置看,七成以上採取“普高必修+職教選修”的簡單拼貼模式,一些學校僅將原有選修課置換為職業認知課程。課程模塊的簡單拼盤沒有充分將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課程知識體系融合、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融合,導致綜合高中課程陷入雙重弱化困境,既難以達到普通教育的學術深度,又無法形成職業教育的技能梯度。
雖然各地綜合高中班學生注冊為普高或中職學籍,且允許在分流時自主選擇,部分地區綜合高中學生有機會獲得“雙証”,但如若升學,其仍舊面臨普通和高職高考競爭。如學生無法參加中高職貫通培養,更容易陷入升學困境。其制度性障礙在於當前國家和地方層面均尚未設立綜合高中專屬編碼,學生在報考時身份認定模糊﹔高職院校單招考試仍以技能証書為主要錄取依據,與綜合高中課程評價體系缺乏銜接。這種制度錯位使綜合高中畢業生陷入學術與技能夾層困境。
從各地情況看,一般優質普高、中職學校才有條件舉辦綜合高中,這是因為綜合高中對課程融合、師資素養要求高,因此當前大部分綜合高中試點班設置在市屬學校。為了避免“掐尖”,市屬綜合高中試點班原則上不允許跨區域招生,進而導致市域周邊區縣的學生難以獲得高質量綜合高中入學機會,不利於當地學生成人成才。而縣域往往中職學校數量較少,可統籌協調的普職教育辦學資源有限,舉辦綜合高中條件不足,難以為學生提供高質量的綜合高中學習機會。教師能力結構不盡適配,編制管理缺乏制度支撐。不同類型高中教師編制標准不同,學生1-2次分流導致教師編制核算難。
普高和中職的生均經費標准不同,由於學生在不同學期分流進入普高或中職學籍,需要調整學校經費撥付標准,管理難度增加。採取聯合辦學形式的綜合高中還涉及不同層次學校經費撥付主體和標准不同的問題。同時,綜合高中在一年級為學生設置普高學籍並加強職業類課程,相比於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對實驗室、實訓基地等教學設備和場地的要求更高。
綜合高中建設的核心在於打破傳統普職教育分流的育人模式,通過立體化融合課程構建“通識+學術+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未來特別是“十五五”要進一步強化政策保障、完善資源配套,建立適合高中學生、使每個學生都有人生出彩機會的融合教育。
建議國家層面出台綜合高中建設指導意見,明確其“職普深度融合、服務多元發展”的核心目標,區分其與傳統普高、中職的差異化定位,確定綜合高中的獨立類型。省域在前期探索基礎上出台《綜合高中辦學指導意見》,提出建設綜合高中的基本門檻標准。政策設計上應避免過度強調學籍轉換的彈性,重點通過課程設置和評價體系的優化,引導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和能力進行合理選擇。
《綱要》明確提出建立市縣結合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建議各地充分用好市縣結合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為綜合高中改革提供基礎支撐。首先,市域統籌探索建立“基礎通識+專業模塊+實踐項目”的三層課程結構,提高課程質量和融合度。基礎通識課程以普通高中必修課為主體,融入職業認知類通識內容。其次,創新編制管理機制,增強核心課程教師供給質量。市域統籌教師編制增量,解決教師結構性短缺及能力缺失問題,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應學生分流帶來的編制變化。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通過跨縣域聯合教研、聘任行業兼職教師等方式,提升教師的職普融合能力。市域統籌學校行業兼職教師管理,明確規定引入比例、薪酬分擔機制等。第三,構建市域統籌的設備、基地等資源共建共享平台和協同機制,提高實踐課程建設質量。
打通綜合高中生的專屬升學渠道,設立綜合高中獨立招生編碼,明確其區別於普高、中職的學籍屬性,允許學生在高考報名時選擇“學術型”或“技能型”賽道。推動高職院校單招考試改革,探索建立省內綜合高中與高職貫通培養機制,將綜合高中課程中的實踐項目、職業資格証書納入評價體系。探索“職普融通高考”模式,允許學生跨選普通高考科目與職業技能測試科目,按加權總分錄取。
建議國家在相關法律修訂中增設“綜合高中”專章,規定其辦學標准、學生權益和保障措施,如在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單列綜合高中專項。建議制定綜合高中生均撥款標准,綜合考慮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成本差異,確保經費撥付能夠滿足職普融通課程的需求。對於採取聯合辦學形式的綜合高中,應明確不同層次學校的經費分擔比例,確保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鼓勵多元化經費投入,允許企業通過“冠名實訓室”“定向培養協議”等方式參與成本分擔,對捐贈企業給予稅收減免。推動市域優質綜合高中與縣域學校建立“1+N”結對幫扶機制,通過師資共享、課程共建實現資源下沉。(安雪慧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區域教育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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